一、培养目标
生物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对从事的研究方向及相关学科有广泛而系统的知识体系,并理解这些体系的核心概念。相关知识体系包括动物生物学、植物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生理学等核心生物学内容及数学、物理学和化学等其他相关学科。对自己所学研究领域的历史与现状有全面系统的掌握。熟练阅读特定生物学科的文献,随时掌握其主要进展。有能力获得在该学科特定领域开展探索性研究所需要的背景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社会不同部门,特别是生命科学相关的教学、研究和应用开发部门独立承担开拓性的工作。
生态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生态科学、生态工程、生态管理的专业人才,培养基础扎实,具有生态学学科视野,能干从事生态科学、生态工程和生态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培养能熟练掌握生态学理论、研究方法和技术,熟悉本学科专门领域的发展动态;具有能独立从事与生态学相关的研究能力和学科视野,以及分析与解决问题的创新能力;能胜任高校或研究机构的生态学教学、科研或高层管理工作。
二、学习年限
1、基本修业年限: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
2、最长学习年限: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博士阶段为5年(含休学)和普通博士研究生为6年(含休学)。
3、博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可申请延期毕业但不得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每次申请期限为六个月或一年。
4、在达到在校学习时间的最长期限时,应以毕业、结业、肄业和退学处理等形式之一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
三、培养方式与方法
1、博士生培养实行学分制,在指导方法上,采用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充分发挥导师指导博士生的主导作用以及博士生个人的特长与才能,努力体现“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和“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积极调动博士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培养博士生自己获取知识的能力,帮助博士生按时制定好个人培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