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研究方向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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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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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内容、特色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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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导师
(博导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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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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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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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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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环境污染物检测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环境污染引起的生态效应;生物或生态系统对污染物的净化功能;自然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特定区域的环境规划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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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广超(博导)、周守标(博导)、杨周生(博导)、吴婷、杨如意、左胜鹏、杨文斌、戴万宏、陶海升、昝逢宇、武晓果、段文松、伍永钢、陶秀成、方彩霞、董宗木、王波、刘辉、曹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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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生态学》、《近代仪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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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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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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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VOCs、POPs等有机污染物的排放、迁移、转化规律,生物富集和食物链传递特征,以及污染物控制工程;富营养化和有机污染水体治理和控制技术;固废废物的处理与资源化;受损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理论研究与技术开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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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处理技术与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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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习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最长学习年限,3年制硕士研究生为5年。
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可申请延期毕业但不得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每次申请期限为六个月或一年。
在达到在校学习时间的最长期限时,应以毕业、结业、肄业和退学处理等形式之一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
五、培养方式与方法
1、硕士生的培养方式为导师负责制,按学科研究方向组成导师指导小组集体培养。
2、应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以及研究生个人的特长与才能,努力体现“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和“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积极调动研究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培养研究生自己获取知识的能力,导师多方面了解所指导的硕士生的知识结构、学术特长、研究兴趣、能力基础等具体情况,帮助研究生按时制定好个人培养计划,并督促检查其实施。
3、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用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并重的方式。既要使硕士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又要培养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技术开发、产品与工程设计、工程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能力。
4、导师应指导研究生学习有关课程,指导学位论文选题,检查科学研究进展情况,帮助解决科研中的困难,适时地指导研究生撰写论文,认真审阅学位论文,切实把好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关。
5、学位点或导师组应结合研究课题,组织导师和研究生以组会、报告等形式开展交流活动,引导研究生尽快熟悉相关的研究背景,了解学术前沿和研究动态,掌握相关研究方法。
6、研究生课程讲授方式要有针对性,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专题式、报告式、评价式的教学方式,可规定研究生参加必要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讨论班、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学术活动,把课堂讲授、交流研讨、案例分析、教学实践、社会实践以及实验有机结合,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训练和培养。
7、将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风教育贯穿到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要加强教书育人的工作,引导研究生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的学习、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加强学术道德教育。
8、导师和导师组要做好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协助学院、职能部门处理研究生的突发事件。
六、培养流程与要求
1、制订培养计划
第一学期内在导师或导师组的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和研究生个人特点,制定“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必须在培养方案范围内制定,一经确定,要切实执行,不得随意变动。如需修改,必须履行相关手续。
2、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学位论文研究的一个重要环节。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时间应在第3学期前完成。学位点根据选题情况,成立由不少于5名导师组成的审查小组,听取研究生汇报,对论文选题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分析难点,明确方向,以保证学位论文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结果。
3、中期考核
根据研究生规模和学科点现状,按照学校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提出本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具体时间和办法,中期考核安排在第4学期中期时(每年5月底前)完成。
3.1、中期考核在学院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各专业负责实施,组成包括学院(学科)负责人、导师代表等在内的若干考核小组(每组成员不少于5人)进行考核,同时较广泛地听取其他教师的意见。
3.2、业务方面主要考核研究生课程学习是否达到规定要求,通过课程学习反映出来的科研及思维能力;政治、思想、品德方面的考核由院学生工作组会同有关人员进行。
3.3、填写相关表格,对被考核研究生作出结论性意见。
3.4、经过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按考核成绩分流:
进入硕士论文阶段: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研究工作能力(以论文为主要参照),可进入硕士论文阶段,继续完成硕士学业。
终止学业:个别成绩较差,明显表现出缺乏科研能力,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学位者,要求限期改正,限期末改正者中止其学业,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发给相应证书。
4、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4-5位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的论文中期进展和检查考核工作,重点检查论文进展和学术规范。一般应在第五学期完成。
5、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盲审、预答辩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经过导师、学院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进行学位论文的重复率检测,合格者方可进行论文送审。通过论文评审后,方可参加学院的预答辩。学位申请者需严格按照预答辩专家的要求进行修改论文,否则不予参加论文答辩。
6、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毕业资格审核、学位申请条件审核。
按照学校文件提交学位论文答辩、毕业资格审核、学位申请的相关材料。
七、课程设置及学分
1、课程设置分为7类:①公共基础课(学位必修) ②公共素养课③学科基础课(学位必修)④专业核心课(学位必修)⑤方向拓展课⑥跨学科课⑦补修课。
2、课程学分为31学分,其中学位课程22学分。分配如下:
①公共基础课(学位必修)已开设4门(7学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6学时2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文科类)或自然辩证法概论(理科类)18学时1学分,英语阅读与写作,36学时2学分,英语口语36学时2学分;
②公共素养课,暂未开设。
③学科基础课(学位必修)9学分,按一级学科设置。(一级学科发展研究前沿、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等)
④方向核心课(学位必修)6学分,面向一级学科设置。
⑤方向拓展课6学分。
⑥跨学科课3学分
⑦补修课不计学分。同等学力与跨专业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2-3门本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具体课程、选修方式与考核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八、必修环节(暂不计学分)
1、学术活动。
为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启发学术思维,提高学术水平,形成浓厚的学术氛围,鼓励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参与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参加本学科专业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按照《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了《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制度规定(暂行)》。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时,要将《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考核表》随其他学位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研究生学院审核,合格者方可允许申请硕士学位。
2、实践活动。包括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等。
2.1、专业实践:大力加强专业实践环节是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专业实践可以为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及其他专业实践等形式。
2.2、社会实践:研究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了解国情,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实践报告,考核其完成情况是否合格。
九、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选题与综述的要求
论文选题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必须结合本学科发展或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选择有重要理论或应用开发价值的课题。学位论文选题要有一定的理论深度,主题要鲜明具体,能够体现在本学科相关领域的先进性、开拓性或前沿性。文献综述应基本掌握与选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发展动态,能明确提出待解决的问题。
2、规范性要求
2.1、硕士培养过程规范。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做好开题报告、中期报告以及最终的论文答辩等各个环节。开题报告确定的选题应属于本学科专业有关研究方向的基础或应用研究内容,对学科发展或相应的工艺研究与开发、应用具有一定意义。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部分应有不少于一年的专门研究工作量,并取得一定成果。
2.2、内容规范。论文内容一般包括6个部分:摘要、绪论或文献综述、论文主体、结论、参考文献、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论文内容应如实反映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工作。文献综述部分应对研究内容的背景进行文献综述,结论部分要总结研究工作获得的成果。正文部分中,要确保研究数据客观准确,文字表达通顺,合理使用图表等多种表达形式,研究内容全面、得出的结论逻辑正确。
2.3、格式规范。硕士学位论文要求用中文撰写,如果用英语撰写,必须提交详细的中文摘要。引用他人材料与利用他人研究成果,要予标明。硕士学位论文的字数、字体、大小等格式上的规定必须严格遵从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关规定。
3、成果创新性要求
学位论文研究成果需要体现一定的创新性,可以是原始创新,也可以是对现有研究成果的拓展和再创新,包括新理论、新观点、新规律、新技术、新方法等形式。申请答辩前研究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四级以上(参见《安徽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校科字[2010]5号)期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发表(或接受)研究性论文1篇,论文第一单位为安徽师范大学,且内容与学位论文相关。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一级学科名称)(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一览表.docx